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商财办农〔2021〕3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1.3万元(以上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直达资金管理)。同时以上资金纳入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畴,用于巩固脱贫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请你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年终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支付方式为授权支付。
柞水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