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商财办预〔2021〕25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3.1821万元,用于清算本应由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实际已由县级缴纳的2019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利息。请你局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列“2130505扶贫-产业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监督电话:0914-4321766 12317
地址:柞水县临河路12号
柞水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