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聚集效应,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反馈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末补充方案审核情况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末补充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摘帽目标,对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主战场,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整合杠杆效应,改善和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发展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确保24个深度贫困村每村投入涉农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三变改革试点村每村投入涉农资金不少于20万元。
按照“一主两优”“一村一品”的产业布局,采取“一个龙头企业带一个村、一个村建设一个产业基地、每个村至少培育1家市场经营主体”的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政策保障体系,做实脱贫产业、做活集体经济、做强经营主体、做大龙头企业,实现全县6944户产业扶持户均有1至2个中长产业,3152户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3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标,确保一批贫困户通过产业带动稳定脱贫。
按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生活质量的思路,继续实施道路通畅、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电力基础设施提升及人居环境改善“四大工程”,积极做好贫困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整合发改、扶贫、农业农村、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千村试点”村“三变”改革资金不少于20万元,确保深度贫困村累计投入涉农资金500万元以上。大力实施金融扶贫,鼓励有能力、有意向的贫困群众通过“农户贷”资金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全面提升金融扶贫效果。
依托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职教中心等教育阵地,通过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农民培训”等培训资源,开展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掌握1-2门农业生产技术和劳动就业技能。以“四扶五风六化”精神文化行动为契机,开展“扶志六大行动培育六型农民”活动,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创造性。
紧紧围绕《柞水县“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规划》,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机制,落实“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申报、统一项目下达、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检查验收、分项报账核销”管理程序,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坚持支持重点、深入镇村实际、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原则,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同时抓好储备项目前期与省市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引导投入,保证项目整合规划科学,资金使用有效合理。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竣工后,县财政局、扶贫局负责项目日常监督检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县审计局负责项目专项审计,积极探索第三方独立监督、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资金规范使用。
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设立资金专账,实行分级、分项、分账报账核算制度。统筹整合资金拨付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整合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提出申请,扶贫局、财政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后,办理拨款报账手续。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规定和要求,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严格工程核算,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
2019年补充方案整合2大类43个项目,主要在9个镇办37个贫困村(社区)实施,惠及全县贫困人口5348人。
产业发展类项目共15个。
(1)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曹坪镇九间房村、中庙村、沙岭村,瓦房口镇金台村。
(2)柞水县生态资源保护项目。实施地点全县81个村社区(属原年中整合方案项目,现补充投资规模571.8万元)。
(3)板栗标准化管理项目。实施地点为营盘镇两河村,乾佑街办车家河村,下梁镇新合村、西川村、四新村、胜利村,小岭镇金米村、岭丰村,凤凰镇双河村、龙潭村、皂河村,杏坪镇肖台村、联丰村、腰庄村,红岩寺镇张坪村、大沙河村,瓦房口镇老庄村、马家台村、金星村,曹坪镇银碗村、荫沟村。
(4)核桃良种建园项目。实施地点营盘镇两河村,下梁镇老庵寺村,小岭镇金米村、常湾村,凤凰镇皂河村,杏坪镇联丰村、晨光村、肖台村,瓦房口镇老庄村、大河村,曹坪镇银碗村。
(5)下梁镇新合村红豆杉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合村。
(6)核桃标准化管理项目。实施地点营盘镇两河村,下梁镇老庵寺村,小岭镇金米村、常湾村,凤凰镇皂河村,杏坪镇联丰村、晨光村、肖台村,瓦房口镇老庄村、大河村,曹坪镇银碗村。
(7)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地点凤凰镇双河村,红岩寺镇大沙河村、张坪村,瓦房口镇街垣社区、颜家庄村、马家台村,曹坪镇马房湾村、东沟村、银碗村。
(8)省级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地点红岩寺镇、曹坪镇、下梁镇(属原年中整合方案项目,现补充投资规模59万元)。
(9)水杂果采摘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金米村。
(10)营盘镇北河村北五味子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北河村。
(11)曹坪镇银碗村中荮材种植项目。实施地点银碗村。
(12)下梁镇胜利村宿根花卉繁育项目。实施地点胜利村。
(13)下梁镇老庵寺村茶叶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老庵寺村、西川村。
(14)凤凰镇皂河村林下养殖项目。实施地点皂河村。
(15)柞水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地点下梁镇西川村、四新村、老庵寺村、胜利村、金盆村、新合村,杏坪镇腰庄村,瓦房口镇大河。
基础设施类项目共28个。
(2)曹坪镇沙岭村北沟公路项目。实施地点沙岭村(属原年中整合方案项目,现补充投资规模96万元)。
(3)曹坪镇九间房村土岭公路项目。实施地点九间房村(属原年中整合方案项目,现补充投资规模68.2万元)。
(4)瓦房口镇西北沟口-西北沟亮子沟路。实施地点颜家庄村。
(5)瓦房口镇磨沟村东沟口-磨沟村罗家沟路。实施地点磨沟村。
(6)瓦房口镇磨沟村周家坡沟口-磨沟村五组路。实施地点磨沟村。
(7)瓦房口镇街垣村庙沟口-街垣村九组路。实施地点街垣社区。
(8)瓦房口镇街垣村瓦房沟口-瓦房村六组路。实施地点街垣社区。
(9)瓦房口镇金岭村石船沟口-金岭村四组路。实施地点金星村。
(10)瓦房口镇黄仕沟口-碾盘大院路。实施地点金星村。
(11)瓦房口镇半庙沟口-台子路。实施地点金星村。
(12)瓦房口镇磨沟口-老庄村二组路。实施地点磨沟村。
(13)红岩寺镇张坪村石船沟口-杜家沟脑路。实施地点张坪村。
(14)红岩寺镇张坪村小河沟口-小河沟五组路农村公路。实施地点张坪村。
(15)红岩寺镇大沙河村立王沟口-立王沟五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大沙河村。
(16)红岩寺镇大沙河村双沟口-双沟村一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大沙河村。
(17)红岩寺镇闫坪村闫坪沟口-闫坪村五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闫坪村。
(18)曹坪镇沙岭村穆家沟口-沙岭村一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沙岭村。
(19)曹坪镇沙岭村葛安子沟口-沙岭村五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沙岭村。
(20)曹坪镇沙岭村雪花沟口-老庙村一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沙岭村。
(21)曹坪镇九间房村谢家沟口-谢街村三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九间房村。
(22)曹坪镇九间房村宽沟沟口-谢街村一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九间房村。
(23)曹坪镇荫沟村枫沟口-阴沟村四组农村公路。实施地点荫沟村。
(24)曹坪镇沙岭村庙沟口-庙沟脑农村公路。实施地点沙岭村。
(25)曹坪镇中庙村柳林沟口-柳林沟脑农村公路。实施地点中庙村。
(26)杏坪镇肖台村金钱河河堤工程。实施地点肖台村。
(27)农网改造项目。实施地点营盘镇秦丰村、曹店村、丰河村、北河村,小岭镇常湾村、金米村,凤凰镇皂河村、龙潭村、双河村、金凤村,杏坪镇肖台村、腰庄村、联丰村、联合村、晨光村、天埫村、油房村、云蒙村,瓦房口镇街垣社区。
(2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红岩寺镇盘龙寺村、张坪村、大沙河村、闫坪村,瓦房口镇大河村、老庄村、马家台村、街垣社区、金星村、磨沟村、颜家庄村、金台村,曹坪镇沙岭村、银碗村、马房湾村、九间房村、东沟村、中庙村、荫沟村(属原年中整合方案项目,现补充投资规模493万元)。
产业发展类项目共计15个项目。
(1)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曹坪流域中庙村、沙岭村和瓦房口镇金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6100亩,新增粮食60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588万元,带动贫困户152户,户均增收840元(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
(2)柞水县生态资源保护项目。开展天然林保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执法、管护人员培训、森林保护宣传和基层管护单位设施维修及设备配备等。通过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措施实施,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3)板栗标准化管理项目。在两河村等21个村进行板栗修剪、垦复、扩盘、施肥、防虫、涂白等标准化管理16100亩,通过实施板栗科管,带动贫困户399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4)核桃良种建园项目。在老庵寺村等11个村进行核桃良种建园2000亩,带动贫困户171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5)下梁镇新合村红豆杉示范园建设项目。在新合村建设红豆杉标准化示范园400亩、良种繁育100亩,带动贫困户54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6)核桃标准化管理项目。在两河村等11个村进行核桃园修剪、垦复、扩盘、施肥、防虫、涂白等标准化管理4000 亩,带动贫困户104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7)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在双河村等9个村进行退耕地造林1.5万亩,带动贫困户1246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8)省级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在红岩寺镇等三个镇进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带动贫困户48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9)水杂果采摘园建设项目。在金米村种植花卉50亩及园区绿化,带动贫困户10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0)营盘镇北河村北五味子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在北河村建设五味子标准化示范园500亩,动贫困户85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1)曹坪镇银碗村中荮材种植项目。在银碗村林下种植板蓝根700亩、菊花300亩,带动贫困户133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2)下梁镇胜利村宿根花卉繁育项目。在胜利村宿进行宿根花卉繁育60亩,带动贫困户10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3)下梁镇老庵寺村茶叶示范园建设项目。在老庵寺村、西川村林下种植茶叶50亩,带动贫困户20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4)凤凰镇皂河村林下养殖项目。在皂河村开展林下养鸡3万只,带动贫困户10户增收(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
(15)柞水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在西川村等8个村扶持秦玉、四新、老庵寺、密之源、汇生源等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蜜源等10个家庭农场示范提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75头,带动116户贫困户增收脱贫(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种苗等补助,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
基础设施类项目共计28个项目。
(1)柞水县柴庄社区供水工程项目。新建截渗坝1座、新建水厂1座,水厂内布置有消毒管理房、150m3清水池及消毒间等;铺设输水管道13420米,入户管道11850米,新建闸阀井22座,排气井10座,放空井10座。解决3169人的饮水问题(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项目补助,实施单位为县水利局)。
(2)曹坪镇沙岭村北沟公路项目。新建通组路2.4公里。通过修建硬化通村路,方便218户群众出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3)曹坪镇九间房村土岭公路项目。新建通组路5公里。通过修建硬化通村路,方便187户群众出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4)瓦房口镇西北沟口-西北沟亮子沟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6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32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5)瓦房口镇磨沟村东沟口-磨沟村罗家沟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2.4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32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6)瓦房口镇磨沟村周家坡沟口-磨沟村五组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1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2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7)瓦房口镇街垣村庙沟口-街垣村九组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1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2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8)瓦房口镇街垣村瓦房沟口-瓦房村六组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7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49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9)瓦房口镇金岭村石船沟口-金岭村四组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4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05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0)瓦房口镇黄仕沟口-碾盘大院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2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05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1)瓦房口镇半庙沟口-台子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2.7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05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2)瓦房口镇磨沟口-老庄村二组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0.9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2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3)红岩寺镇张坪村石船沟口-杜家沟脑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6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7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4)红岩寺镇张坪村小河沟口-小河沟五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2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7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5)红岩寺镇大沙河村立王沟口-立王沟五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5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91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6)红岩寺镇大沙河村双沟口-双沟村一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5.3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91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7)红岩寺镇闫坪村闫坪沟口-闫坪村五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1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40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8)曹坪镇沙岭村穆家沟口-沙岭村一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1.9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1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19)曹坪镇沙岭村葛安子沟口-沙岭村五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1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0)曹坪镇沙岭村雪花沟口-老庙村一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3.1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1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1)曹坪镇九间房村谢家沟口-谢街村三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1.5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87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2)曹坪镇九间房村宽沟沟口-谢街村一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1公里 。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87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3)曹坪镇荫沟村枫沟口-阴沟村四组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4.6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1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4)曹坪镇沙岭村庙沟口-庙沟脑农村公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1.2公里。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218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5)曹坪镇中庙村柳林沟口-柳林沟脑路。新建防撞墙、波形梁、警示标志1.8公里。 通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122户群众出行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
(26)杏坪镇肖台村金钱河河堤工程。新建河堤760米。保护三组脱贫产业菌包生产线一座(占地60亩,年产2000万袋菌包,总投资5000万元),小学一座(师生130人),信用社、卫生院及31户164人生产生活安全(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补助,实施单位为县县工赈办)。
(27)农网改造项目。在秦丰村等19个村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43.41km,低压线路20.12km,安装配变29台/10.5WVA,户表改造1017户。提高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收益农民大于9380人(财政资金支持环节为材料费补助,实施单位为县供电公司)。
(2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全县红岩寺镇盘龙寺村等19个贫困村2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通过项目实施,解决2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问题。(财政资金补助环节为材料费补助,实施单位为红岩寺镇、瓦房口镇、曹坪镇)。
2019年补充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财政总投入5167.7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422.56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45.18万元。
产业发展类总投资2678.95万元,占补充整合资金5167.74万元的51.8%,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33.7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45.18万元。
(1)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7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6.82万元,省级资金145.18万元。
(2)柞水县生态资源保护项目投资57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7.5万元,省级资金114.3万元。
(3)板栗标准化管理项目投资74.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45万元。
(4)核桃良种建园项目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万元。
(5)下梁镇新合村红豆杉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0万元。
(6)核桃标准化管理项目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万元。
(7)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
(8)省级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投资5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9万元。
(9)水杂果采摘园建设项目投资56.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6万元。
(10)营盘镇北河村北五味子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万元。
(11)曹坪镇银碗村中荮材种植项目投资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万元。
(12)下梁镇胜利村宿根花卉繁育项目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万元。
(13)下梁镇老庵寺村茶叶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0万元。
(14)凤凰镇皂河村林下养殖项目投资1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万元。
(15)柞水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资21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万元,省级资金0.1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为2488.79万元,占补充整合涉农资金5167.74万元的48.2%,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88.79万元。
(1)柞水县柴庄社区供水工程项目投资238.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8.79万元。
(2)曹坪镇沙岭村北沟公路项目投资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万元。
(3)曹坪镇九间房村土岭公路项目投资6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2万元。
(4)瓦房口镇西北沟口-西北沟亮子沟路投资4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2万元。
(5)瓦房口镇磨沟村东沟口-磨沟村罗家沟路投资2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8万元。
(6)瓦房口镇磨沟村周家坡沟口-磨沟村五组路投资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2万元。
(7)瓦房口镇街垣村庙沟口-街垣村九组路投资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2万元。
(8)瓦房口镇街垣村瓦房沟口-瓦房村六组路投资5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4万元。
(9)瓦房口镇金岭村石船沟口-金岭村四组路投资4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8万元。
(10)瓦房口镇黄仕沟口-碾盘大院路投资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
(11)瓦房口镇半庙沟口-台子路投资3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8万元。
(12)瓦房口镇磨沟口-老庄村二组路投资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万元。
(13)红岩寺镇张坪村石船沟口-杜家沟脑路投资4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6万元。
(14)红岩寺镇张坪村小河沟口-小河沟五组农村公路投资3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9万元。
(15)红岩寺镇大沙河村立王沟口-立王沟五组农村公路投资5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4万元。
(16)红岩寺镇大沙河村双沟口-双沟村一组农村公路投资6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6万元。
(17)红岩寺镇闫坪村闫坪沟口-闫坪村五组农村公路投资2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3万元。
(18)曹坪镇沙岭村穆家沟口-沙岭村一组农村公路投资2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8万元。
(19)曹坪镇沙岭村葛安子沟口-沙岭村五组农村公路投资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万元。
(20)曹坪镇沙岭村雪花沟口-老庙村一组农村公路投资3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2万元。
(21)曹坪镇九间房村谢家沟口-谢街村三组农村公路投资1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4万元。
(22)曹坪镇九间房村宽沟沟口-谢街村一组农村公路投资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万元。
(23)曹坪镇荫沟村枫沟口-阴沟村四组农村公路投资5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2万元。
(24)曹坪镇沙岭村庙沟口-庙沟脑农村公路投资1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万元。
(25)曹坪镇中庙村柳林沟口-柳林沟脑路投资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6万元。
(26)杏坪镇肖台村金钱河河堤工程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
(27)农网改造项目投资2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万元。
(2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投资4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3万元。
年末补充整合资金总额为5167.7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4422.56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45.18万元;
产业发展资金整合规模为2678.95万元,占补充整合资金5167.74万元的51.8%。整合资金渠道来源于:
(1)中央专项资金1933.77万元,涉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14.9万元,林业改革资金1132.0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86.82万元。
(2)省级专项资金745.18万元,涉及农业专项资金145.1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
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整合总额为2488.79万元,占补充整合涉农资金5167.74万元的48.2%,整合资金渠道来源于:
中央专项资金2488.79万元,涉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96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493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38.79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93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500万元。
产业类补助主要对生产物资、厂房、养殖圈舍、生产设备、设施购置等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柞水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柞发〔2017〕9号)、《<关于印发柞水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2018)><柞水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10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柞发〔2016〕3号)、《关于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通知》(柞政办发〔2013〕73号)和《柞水县木耳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柞政办发〔2018〕58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2月,分四个步骤实施。
对方案涉及的行业、项目和实施区域等进行调研,从扶贫项目库提取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补充完善。
对标方案要求,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相关部门和镇办对组织实施的整合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
由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完工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评价。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夯实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责任制,推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与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抓落实,努力开创整合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完善整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申报上,按照镇办提出整合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县整合小组筛选项目、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县政府审批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列入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范围。在资金管理上,采取“专账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级报账制”的办法,落实一个项目、一套整合方案、一种整合方式、一种扶持办法的“四个一”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确保整合资金“接得住、管得严、用的好”。
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解决问题、安排工作。县政府在月底前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对整合项目现场观摩,通过点评排名,促进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月报制度,按月定期报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
全年利用财政涉农资金5167.74万元,充分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在9个镇办37个贫困村实施43个项目,惠及5348个贫困人口,促进5348个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使农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产业格局逐步形成,生态观光农业优势进一步体现,社会公益事业和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农民自身素质显著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保证,达到整合效应显现,精准脱贫效果明显的预期目标。
通过财政涉农资金,发展主导产业,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带动6944户产业扶持户均有1-2个中长期产业,使3152户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
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确保全县2019年拟摘帽的37个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