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10月1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柞水县环境信访件2件,现将第036、048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 ||||||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 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一组朱某的养猪场直接将猪粪排入河道,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吃水。
| 柞水县 营盘镇
| 经查: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一组有一农户养猪6头,无粪便污染处理设施,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在太裕河岸边。
| 属实
| 处罚处理情况:柞水县营盘镇10月17日责令该农户对排污口进行彻底封堵;10月18日该农户已将6头猪出售,养猪设施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柞水县政府对营盘镇分管副镇长进行约谈;营盘镇对秦丰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进行约谈。
| |
2 | 受理编号04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1组上游村庄的污水及该组村民朱某养猪场的粪便直接排入村里的河道,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用水。
| 柞水县 营盘镇
| 经查,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1组村民朱某,在自家猪圈饲养了6头白猪,粪便在自家院内收集堆积发酵处理,猪舍冲洗废水排入附近空地。秦丰村1组上游村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还田,没有直排河道问题。
| 部分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柞水县农业局、环保局督促该养殖户2017年10月18日前自行拆除了养猪设施,对排污口彻底封堵,对下水道残留物进行了清理,对猪舍粪便全部清理还田。二是营盘镇政府落实专人加强监管,防止该处养殖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柞水县政府副县长对营盘镇副镇长进行了约谈; 营盘镇镇长对秦丰村村主任、包村干部及养殖户进行了约谈。
|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商洛市时间:2017年10月13日-11月1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4-2992676,邮政信箱:陕西省商洛市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返回 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