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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柞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柞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于1988年7月,主要负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以提高产品质量、深入打假治劣、保障“两个安全”、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多次被上级部门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方计和政策。 2.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动产品采标及采标标志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工作。 3.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规范和监督计量行为。 4.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的监督(定期)检验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参与、协调全县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活动。 6.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 7.承办县委、县政府、市质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柞水县柞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 |||||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165.71 | 支 出 165.71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65.71 | 一、基本支出 | 13 | 138.38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79.94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44.65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13.79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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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27.33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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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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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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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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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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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2 | 165.71 | 支出总计 | 24 | 165.71 |
注:本表反映柞水县质监局2014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165.71 | 138.33 | 27.33 |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138.38 | 1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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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27.33 |
| 27.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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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 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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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5 |
| 0.45 |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0批次.
三、柞水县质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5.71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165.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3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办公等支出。
(2)项目支出27.3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8万元,项目支出27.33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行政运行支出165.7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专项业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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