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管理规范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药用水政策,编制节药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药用水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乡镇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6.负责全县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及电气化建设工作。
7.实施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编制中型跨乡镇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组织指导对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主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办理全县“四荒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核、验证及发证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乡镇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县城、乡镇供水水源及自来水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负责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4.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水电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对全县涉河建筑物按管理权限予以审核或审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计划投资4.9亿元,以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水源保护、“丹治”三期工程、高标准农田、城乡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为载体,力争全年建设基本农田8500亩,发展、恢复灌溉面积5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平方公里,建设农村饮水工程13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28万人,发展水产品650吨,争取上级资金8000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水务局 |
行政 |
全额 |
10 |
10 |
0 |
13 |
0 |
0 |
防汛办 | 参管 | 全额 | 16 | 6 | 10 | 15 | 3 | 3 |
水产站 | 事业 | 全额 | 4 | 0 | 4 | 4 | 1 | 1 |
水利站 | 事业 | 全额 | 9 | 0 | 9 | 8 | 0 | 0 |
水资办 | 事业 | 全额 | 3 | 0 | 3 | 3 | 0 | 0 |
质监站 | 事业 | 全额 | 4 | 0 | 4 | 4 | 0 | 0 |
水政监察大队 | 事业 | 全额 | 10 | 1 | 9 | 8 | 0 | 0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元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含水务局、防汛办、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作站、水产工作站、水资办、水利工程监督站共计502.56万元。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水务局收入支出总计52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36万元,综合公用经费24.2万元,专项经费1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2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财政专户基本支出2万元,总计527.56万元。
柞水县水务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480.56 | 一、基本支出 | 480.56 |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435.56 | 1、工资福利支出 | 438.36 |
2、行政性收费经费 | 40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 |
3、罚没收入经费 | 5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2 |
4、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二、项目支出 | 18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6、专项收入 | |||
7、其他收入(预算内) | |||
二、、财政专户安排拨款 |
| ||
1、事业收入(财政专户) |
| ||
2、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专户) |
| ||
3、 其他收入(预算外)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 |
四、其他收入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480.56 | 本年支出合计 | 480.5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 |
收入总计 | 480.56 | 支出总计 | 480.56 |
柞水县水务局2016年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13 | 农林水支出 | 527.56 | 504.56 | 23 |
21303 | 水利 | 527.56 | 504.56 | 23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502.56 | 502.56 | |
2130314 | 项目支出 | 25 | 2 | 23 |
柞水县水务局2016年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 出国(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 车购置 | ||||
水务局 | 0.14 | 0 | 0 | 0 | 0 | 0.14 |
防汛办 | 4.16 | 0 | 4 | 4 | 0 | 0.16 |
水产站 | 1.04 | 0 | 1 | 1 | 0 | 0.04 |
水利站 | 0.11 | 0 | 0 | 0 | 0 | 0.11 |
水资办 | 0.03 | 0 | 0 | 0 | 0 | 0.03 |
质监站 | 0.04 | 0 | 0 | 0 | 0 | 0.04 |
水政监察大队 | 1.19 | 0 | 1.1 | 1.1 | 0 | 0.09 |
注: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0.13万元,下降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9万元,下降2%,公务接待费减少0.04万元,下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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