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0人,其中立办贪污贿赂案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2人,年终结案率达100%,起诉率达70%。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达100%,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年终结案率达100%,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加强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场所的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正、合法,监管秩序良好。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民事执行违法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通过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开展个案预防3件,行业系统预防2件,预防咨询工作无失误。认真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防范越级上访问题发生。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 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全额 | 37 | 37 | 34 | 6 | 6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审核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392.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92.8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39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
柞水县检察院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392.86 | 一、基本支出 | 392.86 |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382.86 | 1、工资福利支出 | 248.36 |
2、行政性收费经费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6.5 | |
3、罚没收入经费 | 10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78 |
4、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二、项目支出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6、专项收入 | |||
7、其他收入(预算内) | |||
二、财政专户安排拨款 | |||
1、事业收入(财政专户) | |||
2、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专户) | |||
3、其他收入(预算外)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92.86 | 本年支出合计 | 392.8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
收入总计 | 392.86 | 支出总计 | 392.86 |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392.86 | 392.8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92.86 | 392.86 | |
20404 | 检察 | 392.86 | 392.86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392.86 | 392.86 |
柞水县柞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 出国(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 车购置 | ||||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 20.1 | 0 | 15 | 15 | 0 | 5.1 |
说明:“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8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下降0.8万元,下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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