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统管全县干部工作。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负责干部交流工作;负责科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党政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组织干部的培训。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的干部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有关案件。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的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参与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科技带头人。
3、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负责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研究活动;负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4年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决算单位构成为: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二、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839.67 | 一、基本支出 | 13 | 835.67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198.71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530.65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103.60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2.71 |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4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39.6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839.6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0.5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0.59 |
收入总计 | 12 | 840.26 | 支出总计 | 24 | 840.26 |
注:本表反映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2014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839.67 | 835.57 | 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26.11 | 322.11 | 4 |
20132 | 组织事务 | 326.11 | 322.11 | 4 |
2013201 | 行政运行 | 322.11 | 322.11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4 |
| 4 |
213 | 农林水事务 | 513.56 | 513.56 |
|
21301 | 农业 | 128.02 | 128.02 |
|
2130152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128.02 | 128.02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385.54 | 385.54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385.54 | 385.54 |
|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 位:万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19.39 |
| 12.87 | 12.87 |
| 6.52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38批次。
三、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40.2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0.59万元,主要是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40.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35.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1万元。
(2)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59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6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1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13.5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7万元,公务接待费6.5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7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6.52万元,主要用日常公务等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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