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柞水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整顿党风,依照县委的安排组织巡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决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督促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3、负责调查查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支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县直部门和乡镇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
4、承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5、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理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
7、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的管理工作,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乡镇纪委、监察室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县直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考察、提名、审核、任免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省、市、县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县政府各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行政监察对象做出行政处分的决定或建议(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10、调查政风纪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纠正之风,履行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承担日常工作。
11、负责做出维护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对国家公务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2、对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政策、办法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柞水县监察局、柞水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
二、柞水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94.74 | 一、基本支出 | 13 | 353.60 | ||||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255.72 | ||||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41.34 | ||||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56.54 | ||||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
|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41.14 | ||||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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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394.74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394.74 |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0.95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0.95 | ||||
| 收入总计 | 12 | 395.69 | 支出总计 | 24 | 395.69 | ||||
| 注:本表反映柞水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394.74 | 353.60 | 41.14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353.60 | 353.60 |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41.14 |
| 41.14 | ||||||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 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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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20.57 | 0 | 17.60 | 17.60 |
| 2.97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39批次.
三、柞水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95.6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7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95万元,主要是库存现金。
2.支出总计39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3.60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福利支出计2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4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56.54万元(办公费用、车辆使用维护费用、差旅费用、公务接待等费用)。
(2)项目支出41.1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95万元,主要是库存现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0万元,项目支出41.14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福利支出计2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4万元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0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上级来人、办案等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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