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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我队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有职工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5人,县局借调1人),执法执勤车辆17辆. (一)主要职责1、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2、依法处理我县行政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3、负责我县行政管辖内或辖区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公路突发事件;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应急救助和其他服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含凤镇、曹坪、营盘中队) 二、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 |||||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08.18 | 一、基本支出 | 13 | 567.10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383.13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39.02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144.95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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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41.08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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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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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608.18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608.1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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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0.4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0.41 |
收入总计 | 12 | 608.59 | 支出总计 | 24 | 608.59 |
注:本表反映柞水县交警队2014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608.18 | 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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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1 | 行政运行 | 567.10 | 5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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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2 | 道路交通管理 | 41.08 |
| 41.08 | |||||
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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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 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92.7 |
| 66.31 | 63.13 |
| 3.18 |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6余批次.
三、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08.5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18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4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608.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7.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运行中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
2)项目支出41.08万元,包括道路交通管理支出,其他公安业务支出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4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继续按规定款项列支。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万元,项目支出41.08万元,上年结余0.41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主要是公用日常支出、道路交通管理支出、其他公安业务支出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3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3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3.18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接待,加班便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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