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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柞水县非税局概况: 2008年11月经柞编办发【2008】24号文件更名为“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征管股、稽查股、计会股、直收大厅五个相关股室。 (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依照法定程序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全县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4、负责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 5、负责县级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 6、查处政府非税收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临时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4年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二、柞水县非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 |||||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26.89 | 一、基本支出 | 13 | 124.73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56.85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23.5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44.38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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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2.16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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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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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126.89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126.8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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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0.5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0.51 |
收入总计 | 12 | 127.4 | 支出总计 | 24 | 127.4 |
注:本表反映柞水县非税局2014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126.89 | 124.73 | 2.16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124.73 | 12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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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2.16 |
| 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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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 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5.97 |
| 5.66 | 5.66 |
| 0.31 |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
三、柞水县非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6.8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51万元,主要是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26.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4.7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8万元。
(2)项目支出2.16万元,包括大厅租金和各种票据支出等费用。
(3)年末结转和结余0.51万元,主要是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3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大厅租金和各种票据支出等费用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6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6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2.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联系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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