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残疾人两项补贴7991人次634.8805万元;
2、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200人10万元
3、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70人31.7万元;
4、残疾人个性化适配82人12.8万元;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20人1.7万元,贫困残疾及残疾家庭大学生16人3.6万元;
6、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资金扶持3869人
7、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110人2.86万元;
8、精神病防治康复治治疗100人5万元;
9、白内障复明工程50例25万元。
10、残疾人自主创业80户19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柞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残联总编制6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980.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残疾人民生项目增加。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9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残疾人民生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8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0.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 %; 项目支出 886.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1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80.5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残疾人民生项目相关费用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14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41.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3.23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57.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1万元,公用经费 3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2017年预算拔款27.45万元,项目支出27.45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0.19万元,增长2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增加0.09万元,增长30 %,主要是 2017年上级业务部门检查较多;公车运行费支出0.7万元,增加 0.1万元,主要用于车的燃油、车维修、车保养、车保险。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46人次、经费总额0.39万元。主要包括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县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就业、宣维、基层组织建设等业务等工作的检查。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0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培训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4万元,主要是残疾工作安排总结及业务培训会。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0.5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5.41万元 ,增长15 %(增加残疾人民生工程专项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5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8.8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41.9元。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行业专业名词解释
残疾人信息数据库:是指对全县残疾人进行信息登记、伤残鉴定、等级评定,之后纳入统一信息采集平台而建立的数据库。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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