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
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贯彻实施宣传思想工作计划。
2、对县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
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
3、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编写党员
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
好人评选,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5、负责规划和宏观指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繁荣基层文艺工作,丰富干部群众文化生活,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6、规划和部署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
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咯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
7、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
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8、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
部署、协调全县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9、负责新闻舆论导向,新闻采写,会同有关单位完成采访及新闻组稿任务。
10、负责意识形态管理,开展社会舆情研判,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进行理论辨析,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批驳错误思潮。
1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来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科学引导新
闻舆论,发展现代传媒,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
12、按有关程序协助管理县直文化艺术、新闻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等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并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培训工作。
13、办理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宣传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八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为奋力追赶超越和打赢“五大攻坚战”培育理论和文化动能,为决胜“98798”大会战注入活力,为以脱贫攻坚为统领的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通过狠抓意识形态、理论武装、正面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产业等重点工作,为建成“三个柞水”提供了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2017年县委宣传部被评为全省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柞水县委宣传部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委宣传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柞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县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县文明办主任1名(正科级);县文联主席1名(由副部长兼职)、专职副主席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宣传部实有人数17人,公益岗位人员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柞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柞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宣传部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64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经费需求增多。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443.4万元,较上年减少79.8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支出因特殊情况延后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6.88万元,占总收入的85%,其他收入96.32万元,占总收入的15%。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7%; 项目支出145.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专用装备采购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占总支出的3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46.88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成本等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76.17万元,原因是部分预算支出因特殊情况延后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2013301)支出201.88万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13399)145.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94万元,公用经费31.9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样为0;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费与上年一样为0。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0批次,600人次、经费总额4.5万元。主要包括临时性接受检查等公务性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通讯员等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40万元,用于各类业务会议的召开。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给予了宣传部极大的支持,足额拨付了各项经费,为宣传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17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31.9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宣传部固定资产为179.2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宣传经费:每年开展巩固精神文明先进县、党报党刊发行、道德模范等活动,需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来加大宣传力度,比如宣传车的租赁费,宣传标语及宣传品的制作费等。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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