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全县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办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监督检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计划、任务的落实情况。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授权办理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强力推进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履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由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分别带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对全县9个镇(办)和84个部门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考核。强化追究严肃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5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5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实施了问责处理,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二)严查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2017年全县开展专项督查暗访16次,发现问题43件,督促整改反馈问题112件。截止11月底,共受理问题线索373件,立案调查117件,结案112件,党政纪处分11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2期22人。
(三)践行“四种形态”,执纪理念不断转变。全年运用“四种形态”647人,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531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08人;运用“第三种形态”重处分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 人。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对3名干部实施了容错纠错,保护了干部工作积极性,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重点领域,“三个助力”精准发力。2017年共立案查处精准扶贫脱贫方面案件57件,结案56件,党政纪处分56人;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案件25件,结案24件,党政纪处分24人;立案查处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案件14件,结案11件,党政纪处分11人。
(五)注重教育预防,廉政思想不断巩固。在营盘、下梁、凤凰3个镇和县城打造廉政文化进美丽乡村、廉政文化广场、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景观等11处。拍摄制作廉政公益广告2部、廉政微电影5部。开展手抄“两准则四条例”活动。在各级媒体刊发廉政新闻稿件228篇,有力宣传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六)启动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凸显。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巡察工作。强化巡察监督实际效果,前两轮巡察发现问题268个,督促整改落实171个。移交问题线索87个,及时交相关单位核查处理。抓好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整改落实,将牵头和负责的12项任务分解为39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落实。
(七)健全体制机制,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印发了《柞水县落实纪检监察“五个五”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制定了镇(办)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2017年度,从委局机关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名,选派11名干部进行跟班学习,对19名新任干部进行了考察,纪检干部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明显提高,自觉履行忠诚干净敢担当。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有1个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廉政教育培训中心),1个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纪委监察局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566.14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委巡察办,带来人员和办公经费增长。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收入467.53万元,较上年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6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5.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0.8万元,占总收入的0.32%。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6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8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2.8%; 项目支出33.68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县委巡察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7.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6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委巡察办,带来人员和办公经费增长。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6.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2011101--行政运行413.32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3.4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47万元,公用经费150.5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1.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2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8.95%,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 1.32万元,主要是新增县委巡察办和上级来柞办案次数增加,带来的接待费用增长;公车运行费支出减少0.07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团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4批次,184人次、经费总额2.68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来柞检查指导工作以及上级在柞案件查办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和工作餐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06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产生的培训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96万元,主要是县纪委全委会议、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产生的费用。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5.34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0.1万元,增长 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委巡察办带来的办公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 3辆;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 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大案要案查处: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巡察:反映纪检监察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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