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两路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两路建设占地.拆除建筑物的勘测丈量、上报审批;
2.代政府拟定相关政策;
3.负责两路施工环境保护及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
4.负责两路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围绕两路建设开展产业开发工作;
5.协同旅游部门做好与两路有关的服务设施规划;
6.负责征占拆迁补偿的兑现工作;
7.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水阳高速公路征迁任务全面完成;
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3.党建活动扎实开展;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5.信访工作扎实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9人,全部是事业编制。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3082.23万元,较上年减少1498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柞山高速路拆迁费拨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3081.85万元,较上年减少1499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山柞高速拆迁费拨入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就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0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81.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89万元,是拨入的公益岗位工资,占总收入的0.03%。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08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66%; 项目支出 300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山柞高速路拆迁补偿及协调经费占总支出的97.3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8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4988.51万元,主要原因是柞山高速拆迁已近尾声拨款相应减少。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08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4988.9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0.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3080.96万元,包括:
(1)公路建设3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柞山高速路拆迁补偿及协调经费。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0.96万元,是反映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0.9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2万元,公用经费 8.7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少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 0.03万元,减少 0.13%,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25人次、经费总额0.2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来人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07 万元,主要是单位安排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3.84元,增长 43.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调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资产总额年末数1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2.11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16.41万元。本部门无车辆;无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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