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
2、依法处理我县行政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我县行政管辖区内或辖区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公路突发事件;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应急救助和其他服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其他任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我队2017年在各级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以“防事故、保畅通、保平安”为中心,全队上下团结进取,较好完成了大队的各项工作任务:1、加强县区道路保畅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宣传活动;2、依法处理各项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提高了办案执法公信力及群众满意度;3、较好完成了年度车辆及驾驶人的检审验和牌证核发任务;4、完善了办案区建设任务、交通指挥和接处警任务;5队伍管理规范,完成了各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6、扎实推进了“精准扶贫”工作任务;7、圆满完成了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含凤镇、曹坪、营盘中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有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6人,辅警4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757.04万元,较上年减少37.48万元,主要原因是47名辅警工资预算补助减少。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666.14万元,较上年减少128.1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压缩。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57.0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6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1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6%; 项目支出 80.9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区道路标线施划等费用支出,占总支出的1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57.04万元,比上年减少37.48万元,主要原因是47名辅警人员工资预算补助减少。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66.14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128.11万元,原因各项费用压缩。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20402-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585.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20402-道路交通安全2040212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20402-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支出43.95万元;金融支出-217支出2万元;其他金融支出-21799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229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22999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2299901支出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36万元,公用经费218.8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2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7.36 万元,增长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0.46万元,减少37%,主要是控制接待;公车运行费支出7.36万元,增长14% 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按上级要求治理报废黄标车活动中,执法办案拖车费用加大所致三公经费增长。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4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150人次、经费总额1.23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各部门来柞检查工作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41 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正常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含实有34人,协警47人的公务运行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65万元,增长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的设备购置费,维持机关运转的水电费,红绿灯维护、用电费,办案、下乡扶贫差费等支出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晚队共有国有资产7659981.8。其中:土地与房屋及构筑物4048831.81元;通用设备2953190.98元;专用设备277119.01元;家具、用具、装具等38084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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