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柞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县直单位党的建设规划,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指示在县直机关得以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负责县直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一般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对县直各级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进行任免。参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推进。一是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狠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学习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做到了“学”上有计划、有重点、有交流,“做”上有主题、有活动、有承诺,“常”上有机制、有督导、有问责。二是在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上求创新。创新开发了机关党建智慧平台,每天定时向机关党员推送消息,及时发布指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意见,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智能全覆盖”。共向县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推送宣传信息2300余条,党建知识1000余条,制作党员助力脱贫攻坚动态宣传美篇25期,解答机关党员业务咨询800余条。三是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取得实效。举办了“县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和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机关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和入党对象共计32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每季度下发工作任务清单,并分批次培训。
(二)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不断推进。一是理顺基层组织关系。成立了2个党支部、撤销了2个党总支部及2个党支部。二是及时做好班子改选。对2个党委、6个总支、62个党支部的班子按程序进行了改选,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70名,调整73名党务办公人员。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全年接收预备党员22名,按期转正13名,为党员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四是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实行月造册季清缴,按时收缴党费。收缴党费82万元,对64名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并为机关党员购置各类学习书籍资料5000余册。五是健全机关党员信息库。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将127个党组织和1583名党员的基本信息统一录入《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同时健全完善了机关党务系统。六是创新基层规范化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行“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室+会议室+廉政室+职工书屋”共建的大党建理念,形成了党建促业务、推党风廉政、拓精神文明、带群团建设格局。机关98个支部均达到“八有三经常”建设标准。市监局、信访局、农商行、法院等机关15个党建示范点先后迎接了韩城市、西安市地税系统等30余批次参观学习,全市机关党建现场推进会、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推进会、全市网上信访现场会、全市工商质监系统党建工作观摩等会议在柞水召开。七是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下发《关于做好县直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将述职报告、本单位logo图标、党建载体(含内容)、工作实效编印成册,现场对直属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单位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机关党建主题活动不断深化。一是纪念活动丰富多彩。“七一”前夕,县直机关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先进个人受到市以上表彰,1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先进个人受到县委表彰;“十一”“元旦”期间,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国税局、地税局、科教局、公安局等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纷纷举办座谈会、事迹报告会、有奖知识问答、慰问一线及贫困党员、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等各种庆祝纪念活动,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二是创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开展“支部党日”、“讲学平台”等活动,党员干部讲党课2031次,举办讲学活动3621场次。在县直机关收集精品党课31篇,筛选后向市上推荐精品党课2篇,并将精彩活动制作成专题,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推广。三是实施“党建+五大攻坚战”。加强“扶贫日”管理监督,跟进宣传报道,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村(社区)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到镇、村集中宣讲省、市、县扶贫惠民政策300余场次,共举办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260余场次,13500余名群众参加,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000余件次。四是助力“鲜花之城”建设。为巩固国卫成果、助力国家级全域旅游县城创建,按照“支部引领做示范、党员先行做表率”的思路,号召县直机关70个党组织,3600名干部职工投入到“鲜花之城”建设中,共捐各种花卉200个品种、28700余盆,实现绿色文明成常态的目标。五是深入开展“三进三服务 建功十三五”活动。认真组织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农村、服务精准脱贫,助力打好脱贫攻坚、特色农业;进企业、服务供给侧改革,助力打好现代工业攻坚战;进社区、服务城市建设,助力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把“三进三服务”与“党员志愿服务”、“三个认领,三个带头”活动及“追赶越越”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岗位职责,落实承诺事项,抓创新、求突破、促提升,争当助推“98798”大会战的先锋,打造助推“五大攻坚战”的优秀服务品牌。
(四)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做好技能培训,提升智力支撑。聘请专家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场次,参加培训450人次,帮助贫困户快速掌握实用技术,提升脱贫致富能力;通过干部入户一对一培训、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解读脱贫攻坚政策,帮助贫困户学政策、懂政策,使贫困户对脱贫政策的知晓率不断提升。二是结合村情实际,做实扶贫产业。发展脱毒洋芋226亩,种植地膜玉米213亩、茯苓70亩、猪苓15亩、苍术10亩,栽种天麻600窝,养猪110头,养鸡1200只,采摘华山松230吨,全村人均增收300元。三是实施三变政策,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村上注册成立了柞水县兴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种植茯苓70亩,带动贫困35户;成立柞水县红岩寺镇盘龙寺村扶贫互助协会,贫困户会员50名;并组建了兴运专业合作社、荣镇脱毒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绿康缘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社员84户。四是认真落实“八个一批”。全村共实施危房改造16户32人,落实补助资金24万元;移民搬迁16户59人;47名在校学生享受教育补助7.1万元;产业贷11户60万元,农户贷39户195万元,39户农贷全部投入到县扶投公司进行入股分红,平均每户分红3000元;新增五保户2户,五保达到9户9人,落实低保17户40人,确保特困人群有衣穿、有饭吃。五是抓好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投资13万元建标准化的舞台一个,投资3万元新建标准卫生厕所一座,投入150万元对全村自来水工程进行了升级改造,投资2万元新建燕窝便民桥两座,投资2.5万元新建标准农村电商平台一个,投资41万元修建头起沟、黑石沟、花岩沟、李家湾等4处1.8公里的产业道路。这些项目的实施,使全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民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 人,其中:行政编
制4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113.32万元,较上年减少2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部分党费拨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110.37万元,较上年减少2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党费拨入调减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68万元,占总收入的88.8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64万元,是拨入的党的活动经费,占总收入的11.15%。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1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9.09%; 项目支出 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党建活动支出,占总支出的0.9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党的活动经费追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0.72万元,比上年增加12.22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74.12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0.1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013601)7.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9.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1万元,公用经费 27.4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 0.22 万元,增长 55%,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 0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35人次、经费总额0.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来人接待及党建活动工作餐。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43万元,主要是党务工作及党建方面的培训。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0.93元,增长 39.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党建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资产总额年末数1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3.1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10.15万元。本部门无车辆;无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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