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2017年
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负责“一折通”信息网络管理和通过“一折通”发放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财政支出管理更加规范。
2、加强惠民补贴发放系统维护,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3、完善惠民补贴发放模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足额发放到户;
4、完善资金账务管理,确保惠民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5、协助财政局完成扶贫包村工作。
6、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决算单位构成为: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32.65万元,较上年增加3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21.91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5%; 项目支出 3.3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农业产业补贴支出,占总支出的15%。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2.6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91万元,比上年增加21.91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万元和农林水支出3.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5万元,公用经费 3.3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5 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0.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车运行费。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0.0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6人次、经费总额0.05万元。主要包括工作餐。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差旅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3.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67万元,家具费用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资产总额年末数1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10.74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3.73万元。本单位无车辆,购置通用设备2.67万元,家具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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