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依照法定程序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全县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4、负责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
5、负责县级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
6、查处政府非税收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临时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认落实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财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夯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政府非税收入9042.94万元,占年计划7102.83万元的127%,其中:专项收入646.67万元;捐赠收入549.5万元;行政性收费355.95万元;罚没收入863.1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24.85 万元;基金收入854.22万元;事业性收费334.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1.47万元;上解省市分成收入292.84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科级建制,编制9名,设局长领导职数1人,在职人员8人,退休2人已交社会养老经办部门。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102.04万元,较上年减少37.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收入85.92万元,较上年减少29.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1.28万元,占总收入的9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76万元,是人社局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占总收入的1%。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8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0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7%; 项目支出2.2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国库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1.28万元,比上年减少38.4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办公用房维修费。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5.15万元,比上年减少54.53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2010601--行政运行75.67万元;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9.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1万元,公用经费 25.3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9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增长0%,主要是无人员出入境;公务接待费增加0.91 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土地出让金审计等,并新增支库建设业务活动费用;公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减少0.0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32 人次、经费总额0.91万元。主要包括餐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2.19万元,主要是支库聘用人员培训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5.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4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17.52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27.32万元。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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