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规范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在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和合法性的建议;
3、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
2、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跟踪审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
4、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审计调查。
5、竣工决算审计。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审计局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7.90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4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4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87.9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7.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04万元。
(2)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是审计信息化购置及聘请中介机构审计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0.8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287.08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4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同比减少48%。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检查指导工作。2016年公务接待6批、20人次。
4.会议费支出0万元。
5.培训费支出0.97万元,主要是审计业务培训支出。
(四)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5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信息化购置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5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账面资产合计104.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3.94万元,流动资产0.8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2、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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