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柞水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设施、公共事业维护管理。
2.负责城市停车位的管理,户外广告经营和管理。
3.负责污水垃圾处理、城市管网、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城市管网、燃气安全报表等工作。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城市维护管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规划区内城建规划监察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柞水县城市监察大队
柞水县东坡森林公园管理处
二、柞水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63.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5.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基金收入97.3万元,主要是电力附加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166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7.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41万元。
(2)项目支出705.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9万元,项目支出608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同比下降0%。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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