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柞水县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规程草案和政策文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查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4)依法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5)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使用有毒物品的职业卫生许可、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行为。(6)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7)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柞水县安监局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为:柞水县安监局
二、柞水县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8.70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70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29.11万元。
2、支出总计284.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6.73万元,主要是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是安全隐患治理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3.0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3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4.7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同比下降5.12%。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聘请专家查隐患、日常安全检查督查等接待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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