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柞水县人大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提供服务。主要职责有:
1、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服务。
2、为日常工作服务。
3、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4、提供后勤服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二、柞水县人大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86.9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89万元,主要是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586.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3.32万元,主要是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5万元。
(2)项目支出12.78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印刷会议宣传资料、购置办公用品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8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32万元,项目支出12.78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14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同比下降43%;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同比下降7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2.3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及培训活动的餐费、住宿费用、市县各级人大工作交流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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