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柞水县农业局概况
(一)柞水县农业局主要职责:主要担负着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促进现代种养业发展;二是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构建新型农民经营体系;三是集聚各类要素,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四是推广农业机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和农民科学种田水平;五是发展休闲农业,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创造清洁美丽家园;六是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种子,化肥,农药等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确保舌尖上安全和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站;农业机械中心;特产产业发展中心;农民科技培训中心;能源中心;经营管理站;执法大队;减负办。
二、柞水县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734.6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4.6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3734.67收入0万元,主要是技术推广、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村公益事业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3734.6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943.60万元,项目支出2791.07万元。
(1)基本支出943.6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2791.07万元,主要是包括技术推广、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村公益事业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0万元,项目支出2791.07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人员工资、技术推广、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村公益事业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2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1万元,同比下降65%;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同比下降91%。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租车、车油、车修、车保养、车保险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3.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工作。
返回 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