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药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药业发展政策;编制全县药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挖掘柞水传统医药文化,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督查中药产业发展的决定和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县中药材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生产、技术推广及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药发展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药业发展的数据统计上报,信息收集发布、产品促销策划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抓好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示范带动发展;狠抓项目建设;加强技术培训;筹划医药文化建设,搞好医药宣传推介,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培育生产流通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现代中药工业化进程;发展扶贫产业,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做好美丽乡村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 | 事业 | 财政拨款 | 12 |
| 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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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48.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48.0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4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2.2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或增长)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8、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末单独设置的专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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