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定价权限,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调查分析预测全县物价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组织实施县级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开展价格鉴定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市场经济和价格形势,及时发现并预警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稳定价格总水平和促增长、惠民生的措施建议。
2、积极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主动适应新常态,探索研究制定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工作措施,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和民生价费政策,引导市场价格预期。
3、落实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票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工作。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放开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4、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认真落实放开和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清理工作。
5、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领域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6、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做好价格认定。遵照鉴定规则,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为司法提供价格服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物价局 | 行政 | 全额拨款 | 3 | 3 |
| 10 | 0 | 0 |
柞水县物价检查所 | 行政 | 全额拨款 | 4 | 4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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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价格认证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7 |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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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74.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69.37万元,行政性收费2万元.罚没收入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收入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74.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3.9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4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8、专业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末单独设置的专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