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交通、商贸、旅游、建筑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科技、投资、消费、城乡居民收入、价格、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险、财政、税务、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测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参加上级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统计局2017年主要承担全县农业、工业、商贸、批零、住宿餐饮、投资、建筑等40多项常规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和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工作任务;全力打好脱贫共攻坚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扶贫包村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统计局 | 直属事业机构 | 全额拨款 | 23 | 11 | 12 | 21 | 0 | 0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2017年专项统计项目支出预算总计9万元。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10.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82.53万元,非税收入18万元,财政专户收入1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1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9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4.14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6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8、专业名词解释:
人员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贴、奖励金等各类劳动报酬。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费用等。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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