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法律六进”活动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打造复合型“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县直部门和各镇办至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完成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新增30个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力争实现零投诉。做好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以上。开展公证和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提高公证和法援工作水平。
3、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制度,加强监管,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做好“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促使其更好融入社会。
4、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提高矛盾调处能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队伍工作水平。认真实施《柞水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法》,做好村级人民调解补贴兑现工作。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办司法所建设的意见》,配齐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好司法所经费预算、司法所干部职级待遇和司法津贴,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业务装备管理和使用,履行好司法所工作职能。加强对镇办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发展。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司法局 | 行政 | 全额预算 | 15 | 15 |
| 14 |
| 6 |
柞水县公证处 | 事业 | 差额 | 4 |
| 4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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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审核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60.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60.66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60.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43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6.80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7万元,主要用于印制宣传资料。
8、专业名词解释。
20406 司法 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20406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2040605 普法宣传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40607 法律援助 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040610 社区矫正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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