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全县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
2、负责拟定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预决算工作;
3、负责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征缴、扩面、稽核工作;
5、负责全县干部保健知识宣传及健康体检、保健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详情如下:
1、职工医疗保险:完成扩面征缴1.16万人,基金征缴3097万元。
2、居民医疗保险:完成扩面征缴1.738万人。
3、工伤保险:完成扩面征缴1.353万人,征缴基金190万元。
4、失业保险:完成扩面征缴0.9万人,征缴基金190万元。
5、生育保险:完成扩面征缴0.75万人,征缴基金60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 | 事业 | 全额 | 14 |
| 14 | 16 | 0 | 0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7年1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审核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05.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5.42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05.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2.5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6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安排。
8、专业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单位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