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提供服务。主要职责有:1、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服务。2、为日常工作服务。3、提供研究、咨询服务。4、提供后勤服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2、严格行使任职任免权;
3、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4、对计划、预算工作的监督;
5、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6、组织开展代表视察;
7、开展专题调研;
8、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9、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10、脱贫攻坚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
柞水县人大办 | 行政 | 财政拨款 | 41 | 36 | 5 | 37 | 3 | 3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400.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00.54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40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82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20.08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9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添置。
8、专业名词解释:
公务接待费:接待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外省市和省内各地市人大以及各县区人大来咸视察、检查、调研等接待工作等支出。
公务用车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支出及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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