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本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发布工作。负责县域公共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开展各类重大事项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气象科技技术宣传咨询服务。
2、负责对县域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监测工作;对本县内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3、在县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升级改造县域内10套区域自动气象站,加强维修维护,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传输及时。
2、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建设,按时进行设备年检和维修保养。
3、加强人影作业人员培训和管理,适时开展人影作业,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4、镇办气象职能法定化工作。加快推进镇办气象工作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实现镇办气象职责履行到位(三化一到位)。
5、继续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气象局(人影办) | 事业 | 财政拨款 | 3 |
| 3 | 2 | 0 | 2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52.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1.8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5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7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0.1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或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8、专业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人工影响天气:指用人为手段使天气现象朝着人们预定的方向转化,如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人工消云、人工消雾、人工抑制雷电、人工防霜冻等。它是指在一定的有利时机和条件下,通过人工催化等技术手段,对局部区域内大气中的物理过程施加影响,使其发生某种变化,从而达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目的的一种科技措施。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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