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乡低保申请审核报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城乡困难户临时救助以及外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济、遣送。(三)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四)负责组织捐赠、扶弱济困等社会慈善活动。(五)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工作和烈军属及在乡老复员军人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六)负责接收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并督促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七)负责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随军家属,指导军休所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八)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九)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十) 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十一)负责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监督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及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十二)负责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三)负责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地名命名、更名、街道和生活区门(楼)牌编码、设置和管理以及收集整理,更新地名资料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二是不断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三是着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全面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六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七是持续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八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九是着力提升民政工作能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民政局 | 行政 | 全额
| 35 | 15 | 20 | 49人(在职35人退休14人) |
| 1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70.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60.39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7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3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8、专业名词解释:
其他民政管理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机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