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住房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审核、准入、分配和管理及廉租房的物业管理工作。
3、参与编制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4、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全县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核、登记发证;履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产权产籍、房地产转让、抵押、继承、赠予互换、合并、分立等所导致房地产发生转移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5、承担全县房地产中介(估价、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
6、负责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7、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完成凤凰镇、下梁镇公租房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在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社会化管理,认真落实两房并轨政策、实现湾潭子廉租房全面入住,新增廉租补贴50户,分配入住小岭公租房100户。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
3、强化住房市场监管工作。不动产登记部门与住建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后,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全面完成去库存646套任务。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持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
5、全力抓好扶贫包村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强力推进包村扶贫工作,所包村实现14户脱贫。
6、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和干部作风纪律整顿作为一种新常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狠抓素质提升,严格队伍管理,进一步增强房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房管局 | 事业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 12 | 12 | 1 | 0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92.4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2.3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92.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9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或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8、专业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末单独设置的专项支出。
返回 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