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各类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2、协助政府、社会推进残疾人事业,并独立开展一些业务工作,举办各类活动,广泛动员社会,为残疾人服务。
3、对残疾人事业进行整体研究,统一规划,提出政策、立法、规划方面的建议,并在这方面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
4、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正常工作,是高层协调机构的办事机关,负有贯彻实施协调机构的决议、决定,调查研究,提出议题,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等责任。
5、负责残疾人事业一些业务领域的归口管理和行业指导。
6、负责同本县有关部门、残联组织有关残疾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康复工作:(1)2017年为15名贫困智力、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2)为全县20名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3)为全县130名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4)实施精神病人免费住院9人,为9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5)为1名贫困聋儿植入人工耳蜗;(6)为3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配发了助听器;(7)组织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例;(8)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协调员90名;(9)为全县60户贫困残疾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2、培训工作:(1)2017年对全县13名镇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员、3名从事残疾人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13名残疾人扶贫指导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2)完成全县80%的残疾人工作者(乡镇残联干部,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约150人)的培训;(3)对850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3、就业工作:将培训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有机结合,促进残疾自强自立、创业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20人,新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60人。
4、社会保障工作:为全县7405名1至4级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积极落实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合疗基金代缴等各类优惠政策,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5、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全县130名农村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资助,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6、教育工作:(1)资助当年考取并报到就读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贫困残疾及残疾家庭大、中专学生。(2)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紧紧围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等重大活动,抓住节点、关注热点、呈现亮点,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8、积极推进残疾人体育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围绕中、省残疾人比赛项目以及特奥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抓住节点、关注热点、呈现亮点,营造良好的残健共融社会环境,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 人数 | 编制车辆 | 实有 车辆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柞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 行政 | 财政拨款 | 7 | 6 |
| 7 | 1 | 1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
依据单位2016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台账及相关标准据实编列。
2、综合公用经费:
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数,按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4、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5、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18.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0.72万元,非税收入18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1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5万元,项目支出12.45万元。
6、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0.5万元,同比2016年预算数下降(或增长)0.2%,
7、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具和设备添置。
8、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八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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