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抢抓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机遇,通过旅游景区带动、旅游产品开发、农家乐经营等,不断激励扶持困难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摘帽的目标。柞水县广泛征求了县财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扶贫局、农家乐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出台了《柞水县旅游扶贫相关奖励办法》。
该奖励办法规定,县内景区景点、旅游投资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实现脱贫的,按2000元/人标准对市场主体予以奖补;
贫困户就业创业开发特色产品,每种奖补500元,每户最多奖补2000元;开办旅游商品销售门店的,每店最高奖励10000元;贫困户发展农家乐一次性最高奖励补助10000元;联户经营带动贫困户发展农家乐实现脱贫的,一次性奖励最高3000元。
《奖励办法》的出台,是柞水县推动旅游扶贫创新发展的新举措,对推动县内经济转型和产业优化升级,加速贫困户脱贫,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