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和老公在这座城市里拼杀了十年,省吃俭用,勒紧腰带,现在终于安营扎寨,有了自己的房子,小日子过得丰衣足食,甚是舒心。她在外企上班,每月收入一千二百多元;老公在建筑工地上砌砖、抹灰,年收入不下两万;儿子进了寄宿学校,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但是,芳芳总觉自己身上还缺少一种什么东西。
回乡下老家过年,乡亲们夸她现如今是城里人,可是,回到城里,人们就说她乡下人如何如何。房子也有了,钱不比他们少挣,怎么自己成了两面人?芳芳咋也弄不明白。
那次,芳芳的同学于大个提了个副什么长,请在城里同学的客,本来芳芳这个层次是不够级别的,却因上学时于大个烧火棍子一头热,对芳芳暗恋过,所以她也就例外地享受了这个待遇。
芳芳那晚真是丢了大丑。夹菜的时候,一块肉掉在洁白的桌布上,芳芳夹起来就放进嘴里,牵出了一片惊讶的目光。她慌张得筷子掉在地上,忙捡起来用纸巾擦擦,又没脏,他们非给她再换双不可。吃饱了,喝足了,屋里一下子阴暗下来,五光十色的各种舞灯旋转起来,男男女女抱着跳舞,搂着唱歌,身子贴在一起,没羞没臊,像一群疯子。
芳芳成了另类,孤单地坐在暗处。于大个热情地过来请她跳舞,她不会;真诚地邀她唱歌,她也不会。看看人家于大个,像个大冬瓜似的,却能拨弄着比他高一头的俊妞团团转;矮人出高声,嗓门大得能震破屋顶: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岸上走。……等到日头落西山沟,让你亲个够……芳芳看不清屏幕上的字,越发糊涂了,啥不好亲,单去亲个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新来的老师提问于大个,他回答得很对,但老师却火了:你有没有礼貌,站起来回答!班长忙起来解围:老师,他是站着,他站着比坐着还矮。一阵哄堂大笑,从此,于大个就出了名。想到这里,芳芳扑哧笑出了声。于大个鬼精鬼精的,学习很棒,上初中后,就给芳芳递纸条。漂亮、本分的芳芳既没报告老师,也没给他回信,于大个还挺感激的。后来,娘瘫了,家里没人做饭、照料,芳芳就辍了学。再后来,娘走了,芳芳就随打工的人群进了城……
那次同学聚会,对芳芳的触动太大了,仿佛是她人生的又一转折点,她明白了一些事理:十年了,自己没有真正融入这座城市,身上根深蒂固地残留着乡下人的习俗,坐态、走姿、言谈举止透不出城里人的气质。于是,她下决心改变自己,下班回家,饭先不做,擎着椅子练几圈,跟着录音机唱一阵,走路哼着曲儿伴着节拍,举手投足都是有节奏的,简直变了一个人似的。
同窗们陆续回请了于大头,有时芳芳也参加,人们不再为难她,她反而觉着不自在了,暗暗发誓:等自己认为时机成熟的时候,拿出千二八百来,请这帮人一把,到那时,再亮出自己的能耐,挽回自己的面子。然而,渐渐她发现自己还是落伍了,斗转星移,人们不再亲狗了,而是转向蝴蝶、老鼠了。什么飞啊、老鼠爱大米啦,乱七八糟的。人这是怎么了?朝着昆虫、动物使的啥劲呀!再后来,歌也不唱了,舞也不跳了,酒醉饭饱,兴起什么洗头、洗脚……那不是在家里干的事情吗?
又一个聚会的晚上,芳芳垂头丧气地回了家。憨厚、没脾气的老公都睡醒了一觉,无恶意地抿着嘴羞她:又去亲狗来!
不亲了,亲你!芳芳扑在床上,问老公,做城里人怎么这样难呵?老公道,管他做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只要好好做人就行了。没想到,整天抹灰、垒砖的老公竟会说出如此有学问的话来,芳芳兴奋地把老公搂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