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城北加油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柞水县城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柞城油发〔20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柞水县乾佑街道办北关社区二组,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区、储罐区、罩棚、站房等。项目共设4个地埋卧式双层钢制油罐,其中30m³柴油罐2个,30m³汽油罐2个,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26%。
经审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应按要求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地下储油罐使用双层罐,内外表面应采取防渗防腐处理,设置在线监测渗漏检测仪及高液位报警装置,建设围堰,防止地下水受污染。
3、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及泄露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加油站场地应采取硬化和绿化措施。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防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清理油罐产生的废渣、油污、罐底残液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6、加强运营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成品油储运和加油作业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按照要求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储运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要针对事故风险类型,储备必须的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柞水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实施。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之日起,项目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5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4-4322461 传真:0914-4328501
通讯地址:柞水县环境保护局三楼环评股(711400) 邮箱:zshpg@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