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7线杏坪至凤镇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道307线杏坪至凤镇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杏坪镇金口村(接省道307现状旧路K205+000处),沿现有旧路布线,在K206+230处新建桥梁跨越社川河后与X309相接,沿旧路布线至北湾村东侧与旧路分离,在社川河南岸布线至K212+720处跨越社川河,避绕凤凰古镇后再次跨越社川河,于K214+340处与省道307旧路相接,沿旧路布线至终点K215+499,路线全长10.449公里。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0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主要控制点:杏坪镇、金凤村、凤凰镇。本项目计划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建成通车,工期一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
1、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将造成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占用耕地会对当地农业产生影响;取土场、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和车辆、内燃机械产生的尾气污染;营运期间汽车尾气的污染。
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冲洗砂石材料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跨河及傍河路段的水环境风险。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营运期公路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弃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征地补偿、临时占地恢复、重新调配耕地、实施防护绿化工程等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合理设置拌和场站的位置、运输散料车辆加盖蓬布、拌和设备密封并加装除尘装置等措施减轻对空气环境影响。营运期建设养护绿化工程,保障区域内绿化的防尘和净化空气功能。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设旱厕收集,定期清理。营运期对跨河及傍河路段设置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并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时降噪及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用隔声窗降噪、限速减速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建筑垃圾尽可能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施工人员粪便采用环保型厕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存放于柞水县交通运输局、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并在《三秦都市报》进行公示,公众若需要了解更多有关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或补充信息。
六、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对该公路的选线、走向的态度;
⑶公路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
⑷公路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
⑸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柞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柞水县乾佑镇临河路中段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914-4321106
环评单位: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联系人:王旭 电话:029-82334569
传真:029-82334566 电子信箱:137404413@qq.com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