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环固函〔2017〕789号)的要求及市环保局的具体安排,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镇、村,对重点区域的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进行了现场初步调查。调查结束后,我局再次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一步勘察和筛选,经排查筛选,截至目前,我县辖区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用地,未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目前暂无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特此公示。(监督方式: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914-4322461)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