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商政人社发〔2018〕178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开展“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柞政人社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经镇办申报,人社局实地考察及审核,同意给予营盘镇廖宗明、乾佑街办卢功炳、小岭镇秦小虎、凤凰镇石道文、红岩寺镇韩卫国、曹坪镇张柏城6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奖励3000元,奖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根据资料审核及实地查看,同意推荐营盘镇廖宗明;乾佑街办卢功炳;凤凰镇石道文;红岩寺镇韩卫国4人为市级“创业致富明星”。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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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