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政扶发〔2018〕45号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深度贫困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营盘镇人民政府、下梁镇人民政府、小岭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杏坪镇人民政府、瓦房口镇人民政府、曹坪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木耳产业发展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木耳产业发展,推动木耳产业转型升级,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下达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万元,共计576万元,用于全县24个深度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木耳产业(具体分配见附表)。请各镇人民政府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及商洛市扶贫开发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洛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扶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将产业资金由村集体经济入股县木耳菌包产业,做好入股资金收益分配,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请各镇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