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门诊综合楼建于2012年,2016年我院响应县环保局要求,对原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2016年5月新建日处理150吨污水处理站竣工,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污水调试期,经商洛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16、17监测达到环保要求,2016年10月污水承建单位再次委托西安华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进行检测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2018年1月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由商洛市环境站编制完成(商环验字[2018]第02G号)。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公示20天,内容如下:
通过统计监测期间住院人数和门诊人数分别为158人和234人,所占比例均已超过设计人数的75 %以上,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负荷要求。
2、水污染物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根据不同科室排出的医疗废水性质,将其首先特殊化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水通过污水站“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标准后,排入城市管网。
本项目不采用燃煤锅炉供暖,不设职工食堂,所以不存在燃煤油烟对大气的污染。监测期间,氨气和硫化氢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级标准;加大医院内部管理,除救护车与紧急车量外,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医院内部,减小汽车尾气污染影响。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有污水处理站和医院的设备发出的噪声、交通噪声以及医院周边的社会噪声,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医院存在噪声超标,未能达到I类标准,分析原因主要是医院处于闹市区,门口正对县城主干道,因此受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影响较大。
对于固定噪声源,应该加大其密闭和减震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外发声强度;严格控制进入医院内机动车数量,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规划道路,减小交通噪声影响;在医院设置提示牌,提示人们禁止大声喧哗。
5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站的干化污泥。对于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干化污泥,定期收集储存后统一转运至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给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按照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县医院按照县环保局要求,对县医院门诊综合楼竣工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电话:0914-4321624(院办室)
通讯地址:柞水县县城北关
邮箱:3371755689@qq.con
邮政编码711400
柞水县人民医院
2018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