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废气、废水)
竣工环保验收会验收组意见
柞水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04月11日在柞水县组织召开了《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废气、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商洛市环境监测站)、评价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陕西环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等共计10人。会议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和特邀专家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前,与会人员对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废气、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评价单位对环评情况的汇报、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对于工程施工设计情况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保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位于商洛市柞水县乾佑街211号,柞水县人民医院内,南边紧邻柞水县环保局、商铺和纸坊沟口村居民区,东侧和北侧为竹园小区居民区,西侧50m隔乾佑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门诊综合楼建设,位于医院院内北侧,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设计为九层,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内设有电梯两部及南北楼道两个;另一部分为县医院急救中心建设,位于医院院内南侧,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并且在医院原旧门诊楼西面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医院产生的污水,还包括一些医院内部水电网改造。
2016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商洛市环境监测站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商洛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8月16日、2017年5月23-24日实施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要求。目前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验收条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3月,柞水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了《柞水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柞环发【2012】24号)。2011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10月,项目建成投入运行。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原环评提出的事故水池在污水处理技术路线优化后,不再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新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其余环保设施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
三、环境管理措施
(一)环评及批复管理措施
(1)废气处置措施
新建污水处理站选址优化,尽量远离住院病房。
新建污水处理站的构筑物放置于地下,加盖并覆土绿化。
污泥及时清运。
停车场为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自然稀释。
(2)废水处理措施
废水经收集后首先进入格栅井,去除水中大块悬浮物和漂浮物,格栅井出水自流进入调节池,进行水量和水质调节后,通过污水泵提升至水解酸化池进行厌氧处理,再自流进入接触氧化池去除大部分的COD、BOD和SS,之后进入沉淀池,进行絮凝沉淀,出水进消毒池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主要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由商洛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8月16日、2017年5月23-24日对项目废气、废水进行了监测。
(1)监测工况
项目运行正常稳定,工况稳定,监测期间住院人数和门诊人数分别为158人和234人,所占比例均已超过设计人数的75 %以上,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负荷要求。
(2)监测评价
监测期间,氨气和硫化氢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参数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针对粪大肠菌群超标问题,应县环保局要求,商洛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4月5日再次采样监测,结果为20ND(未检出),达到医疗废水预处理排放标准。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主要废气、废水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及建议
(1)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办[2017]4号)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本报告的验收范围。
(2)细化项目工程建设及变更情况,规范项目组成表。
(3)核实事故废水应急池设置的必要性,完善相关手续。
(4)建议补充监测废水中的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指标。
(5)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验收组
2018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