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办:
根据(柞发〔2017〕9号)文件要求,由各镇(办)、村、组初验申报,县验收组深入各户实地审核验收,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17年贫困户畜禽养殖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512.0344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贫困户畜禽养殖补助资金计划主要扶持贫困户发展畜牧产业,实现牧业增收,加快产业脱贫。
二、贫困户畜禽养殖补助资金以“一折通”形式兑付,各镇(办)畜牧、财政、扶贫干部协同县惠农中心要按照县财政局、监察局(柞财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各贫困户账户。
三、各镇(办)要做好就地公示工作,严格按照“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改变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四、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由县扶贫局,将县级配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通过“一折通”兑付系统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县农业局、扶贫局、财政局将对贫困户畜禽养殖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不能按时发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柞水县财政局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4日
附件:柞水县2017年贫困户畜牧养殖县级补助资金计划表及到户花名册县级汇总表.xlsx
曹坪镇.xlsx、
凤凰镇.xls、
红岩寺.xlsx、
乾佑.xls、
瓦房口.xlsx、
下梁镇.xlsx、、
小岭.xlsx、
杏坪.xls、
营盘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