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资助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乾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意见
为切实落实我县教育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提高教育精准资助实效,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商洛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意见》(商办字〔2016〕4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对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整合意见。
一、整合目的
创新资助工作机制,完善资助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为重点,将教育、民政、扶贫、团委、工会、妇联、慈善协会、关工委、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力量等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做到“行动一个步子、收入一个笼子、计划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实施统筹资助、精准资助和重点资助,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重视和关怀,也推进了教育公平、提高大学生资助的效益,真正使资助政策成为惠及千万寒门学子的温暖工程、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整合原则
(一)坚持聚焦脱贫、统一规划的原则;
(二)坚持实施责任主体不变、管理程序不乱的原则;
(三)坚持资助条件用途不变、项目渠道不乱的原则;
(四)坚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原则;
(五)坚持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
(六)坚持精准合力、集约高效的原则。
三、整合项目
(一)教育部门的项目。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贷款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贷款8000元;泛海助学行动项目,为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应届高考优秀大学新生(提前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已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普通大学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就读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省外就读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二)民政部门的项目。“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其中省级项目本科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专科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市级项目大专以上新生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三)扶贫部门的项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4年。
(四)团委的项目。“希望工程圆梦牵手”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五)工会的项目。“金秋爱心助学”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六)妇联的项目。“红凤工程”资助项目,资助贫困女大学新生,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650元。
(七)慈善协会的项目。慈善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八)红十字会、关工委等单位的项目。资助项目、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和社会力量资助项目等,每年根据其情况而定。
以上资助项目的对象、条件、标准、程序和方式等仍按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可随着有关资助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四、整合办法
(一)建立贫困资助信息库。每年11月至12月,由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柞水中学、职业中专)联合扶贫、民政等部门,对高三学生开展调查摸底,依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家庭、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重大灾祸变故所致的严重困难家庭等贫困信息,建立当年高三年级贫困生信息库。贫困学生资助信息每年至少更新、报送1次。
(二)联合下达资助计划。民政、扶贫、团委、工会、妇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在7月底前将本部门当年贫困大学生资助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送教育部门,明确资助项目、对象、条件、标准、资金、数量及工作程序要求等,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资助计划,实现辖区内资助资源的统筹安排、共建共享。
(三)提出初步资助名单。当年高考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各校(柞水中学、柞水中等职业专业学校)分批陆续组织进入信息库的被录取的贫困生填写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批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合理统筹,确定贫困程度档次和资助顺序,并及时将当年贫困大学生有关信息分类推荐给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8月20日前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要依据贫困大学生信息提出符合各自资助对象和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初步受助名单,优先资助农村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大学生和其他特困大学生,送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
(四)教育部门统一审核。教育部门对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并加注具体审核意见后,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8月20日至31日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审定资助名单和项目,分部门、逐批次集中发放贫困大学生资助金,确保资助对象应助尽助、不重不漏。
(五)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机构要依据教育部门审定的受助贫困大学生名单,按照本部门资助政策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资料档案完善、对口审批认定和资助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五、整合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教局、财政局、扶贫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教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整合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办法或细则。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贫困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合力推进。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资助整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安排工作,审定方案计划,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完善职能,配强班子,把有爱心、有能力、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资助队伍中来。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明确本部门单位负责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整合工作的意义,实行“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操作,不得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定期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附件:1.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
附件1
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建民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闫亚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曼 副县长
成 员:赵乐勇 县委办副主任
史高纯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扶贫局局长
黄文龙 政府办副主任
伍晓刚 县关工办主任
傅先亮 县科教局局长
李邦余 县民政局局长
陈 欣 县红十字会会长
苏良杰 县总工会副主席
孟晓琴 团县委书记
朱开艳 县妇联主席
王均喜 县慈善协会副会长
齐泽宏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姚德林 柞水中学副校长
肖海坤 县职业中专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齐泽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协调、实施等工作。
附件2
柞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籍 贯 | 出生年月日 | ||||||||||||
录取学校 | |||||||||||||
院系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家庭详细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学生资助卡号 | ||||||||||||
主要家庭成员 | 姓 名 | 年 龄 | 与本人关系 | 住 址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本人申请理由 | |||||||||||||
镇办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 ||||||||||||
学校审核意见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得代填;2.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为: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扶贫局审核)②农村低保户③城市低保家庭④孤儿⑤贫困优抚对象(②—⑤由民政局审核)⑥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重大灾祸变故所致的严重困难家庭(需镇办审核并出具证明材料)⑦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由工会审核)3.填写学生资助卡或涉农补贴“一卡通”编号时填写学生资助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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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