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赈办: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干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全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精神,经清理整合,2014、2015、2016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179.8611万元,已全额如数上缴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按照省、市、县关于清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盘活结转结余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经研究,将交回的资金重新安排用于2017年部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本次下达瓦房口金星村三组黄仕沟口金井桥等以工代赈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79.86万元(详见附表)。
你办要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工代赈计划,尽快编报实施方案,待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工程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自查自验工作,并收集整理有关验收资料报县发改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帐。
特此通知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