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登记的公告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未办理数字证书的内资企业,在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时,采用企业工商联络员方式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方法:申请人可登录陕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117.22.252.215/xxsb),在“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窗口在线填写、保存、打印《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申请表》。办理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申请人应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申请表》,企业工商联络员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柞水县工商局注册分局现场办理。
2015年7月1日以后办理开业,变更登记的各类企业,应在办理开业,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手续。
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