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已部署测试完成,将于近期上线试运行。为保证试运行工作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的运行范围
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是县委、县政府基于陕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的非涉密公文流转、交换、传输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是县委、县政府与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部门之间传递非涉密文电、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提高办公效率、创新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县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发的普发性文件、通知公告、政务信息等非敏感、非涉密文件将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下分发;各镇、县级各部门产生的报告、请示等非涉密文件通过该系统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二、试运行时间
2015年2月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3月份协同办公系统试运行,适时开展应用和维护培训,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软件进行调整完善,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确保协同办公系统安全、稳定、快捷的运行。试运行期间,实行电子公文和纸制公文“双轨”运行,正式运行后将停止印发和接收纸制文件。同时,将在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直相关部门推行公文流转网上试点,实现公文从起草、签批到印发的全程网络化、电子化。
三、当前系统建设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基础网络建设
各镇要积极主动做好各镇党政办与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电子政务传输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网络畅通;县级各部门要迅速落实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完成网络调试,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网络联接和基础办公系统的部署工作,确保电子公文顺利发送到镇和县级各部门。
(二)配备专用设备和软件
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软件由县上统一开发建设,终端计算机、打印机、操作系统等软硬件按照应用需求,由各镇、各部门自行配备。为保证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安全,各镇、各部门要自行调剂或配备1台专用计算机和1台彩色打印机,用于电子公文的接收、办理和打印。计算机必须为国产品牌,预安装正版Windows7(OEM)操作系统;打印机必须为彩色打印机,以实现红头文件的在线打印。各镇、各部门要在2月15日前将软硬件落实到位。
(三)上报公文红头模板
为了保证电子公文与纸制公文的一致性,各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附件1要求,将本镇、本部门当前使用的“红头”文件模板向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各报送1份。各镇报送的模板应为用于上报县委、县政府的“红头”,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模板应为上报县委、县政府的“红头”和与县级部门之间的平行文“红头”。
(四)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各镇、各部门要尽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保密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的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同办公系统的日常应用和维护(1名为电子文档收发员,负责日常电子文档的收发办理;1名为系统管理运维员,负责本镇、本部门系统维护和应用指导)。为确保电子公文接收24小时畅通,县上建立了电子公文接收短信提示平台。电子公文发出后,公文传输系统将自动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相关人员收取电子文档。各镇、各部门务必于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办公室文书处理的负责人、电子文档收发员、系统管理运维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与红头模板一并报县委办秘书股和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格式见附件2)。随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备案修改。
(五)建立应用安全机制
县委办、县政府办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对协同办公系统运行进行规范管理。各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电子公文接收、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在协同办公系统内传输涉密公文,切实保障电子公文传输安全。协同办公系统专用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名、开机密码、电子公章密钥以及网络参数等,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收发电子公文所用的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禁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使用;不得安装游戏、聊天和音视频等与工作无关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严格对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使用外来的各类移动存储设备;要严格政务外网使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政务外网网络设备和终端计算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规外联、违规接入等问题,切实做到专人管理、专网专用、专机专用。电子印章介质要专人管理,外出不得随身携带,发生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以便及时修复、注销和重新制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按照柞水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方案要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按照资源共享要求,严禁重复建设,提高协同办公系统建设的效率,确保全县电子公文流转、传输有序快速推进。
(二)强化应用培训。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技能培训,积极做好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运行培训工作。各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专项培训,熟练运用协同办公系统。加强对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一支专业技能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的电子政务队伍,为全县协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镇和县财政局要把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升级换代和数据的定期更新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财力,重点保障跨部门协同应用系统和重大基础信息资源等建设,确保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四)强化督查检查。县委办、县政府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进行督查检查。对不按要求实施,影响建设进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各镇、各部门(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4343686)。
附件:1、红头模板报送表(样表)
2、柞水县协同办公系统使用人员名单(样表)
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