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人员,经县政府和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5名。其中瓦房口镇4名,营盘镇、小岭镇、蔡玉窑镇各2名,石瓮镇、凤凰镇、杏坪镇、红岩寺镇、曹坪镇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柞水县户籍,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就业股(县政府办公楼1号楼一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方可报名。
(三)笔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22日在县人社局就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范围。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的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审查,着重对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县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商洛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柞水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联系人:县人社局就业股张勇
联系电话:0914-432583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