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柞水县各类企业: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柞水县工商局注册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须在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并公示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